近来,海珠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店肆出产、出售各种“饱腹糖块”“奶茶”等声称具有瘦身成效的食物,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惕。执法人员当即采纳举动,对店内出售的34种糖块、奶茶等食物进行检测。
据店东现场描绘,其主要是经过网络出售方法把这些有毒“糖块”“奶茶”卖给广阔顾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则,在出产、出售的食物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物质料的,或许出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物质料的食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对人体健康形成严峻损害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致人逝世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按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则处分。
根据有关规则,因该店东在其出产、出售的上述涉案食物中掺入违禁成分,或许损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行为,海珠区商场监管局将该案移交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处理。
是一种从前被用于瘦身药的化学药品。因为会严峻增加心脑血管危险,2010年,原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中止的出产、出售和运用,并将其列入《保健食物中或许不合法增加的物质名单》,
虽然我国早已将列为违禁成分,但仍有不法分子在瘦身类食物中不合法增加,甚至有卖家明知是违禁成分,还伪装成“瘦身咖啡”“瘦身糖块”等使用互联网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