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等四部门印发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丨争上游有话要说

发布时间:2025-02-14 08:32:49 来源:乐鱼app官方手机版最新下载

  12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目录》由原10大类132种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135种职业病(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

  (一)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分别为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每个类别中分别新增1种职业病。一是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二是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中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

  《职业病目录》是职业病防治的法律依据,也是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工具‌。职业病目录的更新和调整能够反映新的劳动就业形势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变化,从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随着法定职业病种类的增加,作业现场需要检测、评价、控制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也会相应地变化和增加。这就要求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根据新的职业病目录,及时作出调整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的策略和措施,以确保作业现场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能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针对目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管存在效率低、数据滞后等弊病,争上游科技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方法,自主研发了职业卫生在线监测系统。系统能对企业工作场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等)进行实时监测,企业和监管部门通过系统能实时查看工作环境的粉尘浓度、噪声大小等信息。若某个岗位粉尘浓度或噪声超标,系统会自动报警并发出预警信息,提醒企业和监管部门及时采取对应措施,确保防尘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好劳动者身体健康权益。系统将以往企业被动上传职业病危害因素报告转变成在线实时报告,监管部门可及时、动态、准确地掌握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督促公司及时采取职业病防护和监督管理措施,可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通过2008年和2016年两次较大幅度修订,《名录》的整体结构和主要内容已基本确定。随着我们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的慢慢地加强,以往8-10年的修订间隔已难以适应当前的管理需求。2021年修订和此次修订主要是针对《名录》使用的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修订,幅度较小,更具有时效性。

  本次修订新增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豁免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关法律法规,对此类医疗废物作出豁免管理,明确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可根据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适合本地实际确定的方案做处理处置,比如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自行处理处置,或者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的集中收集转运方式等,助力解决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现实难题。

  医疗废物如果处置不当,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危害,尤其是医疗卫生行业迅猛发展的现在,医疗废物处理更应该严要求、高标准、重细节、讲规范。偏远地区地广人稀,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受到当地医疗卫生发展的限制,监管部门在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上的监管难度相对较大。随着医疗废物处置信息化的持续不断的发展,未来偏远地区也将有望采用更高效的监督管理模式,争上游科技重点研发搭建的医疗废物追溯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管医疗废物管理全过程,对医废处理实现了极速上报、数据共享、全程跟踪,极大地规范了处置流程,节约了处置时间,有效提升医疗废物处置效率。系统主要面向政府监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医废处置公司等用户,帮助开启医废智慧监管新模式,提升医废信息化建设水平。系统包括针对医疗机构研发的医疗废物院内追溯系统,可实现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从产生、收集、暂存、出库的交接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针对医废处置机构研发的医废处置公司追溯系统,帮助处置公司实现医疗废物从医疗机构暂存点收取、运输、焚毁的信息化管理;以及针对监管部门研发的卫生、生态监管平台,可实现卫生、生态监管部门对区域内的医疗废物处置进行智慧化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