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惠氏(中国)肌醇检验能力不足 不符合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24-09-07 09:46:14 来源:乐鱼app官方手机版最新下载

  中国网财经11月8日讯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8日通报,在食药监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中发现,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检验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

  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查找公司制作规范体系问题,防范食品安全风险,2016年5月11日—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

  此次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属常规性检查。此前,你公司未在国家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经检查,现将你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检验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情况告知如下:

  准清洁作业区更衣室换鞋间通风、换气设施通风换气量不足,不符合GB 23790—2010中5.3.5条关于通风措施的要求。

  (一)检验能力验证结果评价方法不规范,未对能力验证检验数据的偏差值做核算,导致维生素B1、维生素K、硝酸盐的检验能力验证结果判定错误,不符合《细则》中关于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全项目检验能力做验证的要求。

  缺少生物素、叶酸和维生素B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验证的方法需要的部分检验试剂,不符合《细则》中关于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验证的方法进行阳性检验结果确认的要求。

  现场检验能力考核显示,肌醇检验能力不够,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条款关于检验能力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你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反馈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你公司完成整改后要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1月20日前将验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网财经”的全部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

  2.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从中长期看,股市依然向好,但在股价快速上涨的背景下,短期要关注业绩增长能否和股价相匹配。

  近期南船对旗下上市公司重组方案的调整,无疑引发了市场对此次南船业务整合的猜测。

  “新三板+H”模式落地为长期资金市场对外开放揭开新篇章,为提升新三板市场管理上的水准和能力带来机遇。

  港交所与股转的合作可参考沪港通、深港通的模式,预计今年6月7月将出现首批合资格三板企业上市。

  现在企业拟IPO热情下降了很多,大部分企业对于是否要冲层保层保持着顺其自然的态度。

  A股和新三板作为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核心组成部分,并购重组慢慢的变成为上下互通、有机联系的重要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