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良东 深圳老字号“国产功能饮料第一股”要来了。5月7日,东鹏饮料更新招股书,同时公布上市后的股票代码605499.SH,并披露5月17日起进行网上申购配号,这预示着东鹏饮料上市在即。然而,单一的产品结构让东鹏饮料遭受质疑,营收超过九成来自功能饮料(东鹏特饮系列),功能饮料作为保健品在监管方面也比其他饮料更为严格。
而IPO过程中,东鹏饮料多位经销商入股公司会否增加利益捆绑的风险,以及上市前给股东大比例分红等问题引发证监会问询。据南都记者了解,鲲鹏投资为东鹏饮料的第三大股东,有三家重要经销商通过鲲鹏投资间接入股东鹏饮料。此外,鲲鹏投资的股东中还有至少4位虽然显示在经营其他食品公司,其中却有3位经营的食品公司均为吊销状态。对此,东鹏饮料在招股书中回应称,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企业主要采取经销模式,单个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较小。
据了解,东鹏饮料1000家经销商包揽了产品营销售卖收入的97%,如何处理好与庞大经销商体系的关系或成东鹏饮料的另外一大考题。
公开信息显示,东鹏饮料于1987年创立,是深圳市一家老字号饮料生产企业,由国企改制发展而来,起初以生产利乐包豆奶、清凉系列饮料为主,之后慢慢形成以功能饮料(东鹏特饮系列)为主导,九制陈皮饮料为辅,纯净水、纸盒装清凉饮料为基础的产品结构。
作为国产功能饮料品牌的代表之一,东鹏饮料近几年业绩发展迅速。招股书显示,2018年-2020年,东鹏饮料营收分别为30.37亿元、42.09亿元、49.5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16亿元、5.71亿元、8.12亿元;而2021年1-3月,东鹏饮料实现营业收入17.11亿元,同比增长83.37%;实现归母净利润3.4亿元,同比增长122.52%。今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预计增长29%至60%。
但在强劲的业绩增长之下,公司仍受“产品结构单一”的问题困扰。数据显示,能量饮料占据了东鹏饮料绝对的业绩份额。2018年至2020年,能量饮料出售的收益分别为28.85亿元、40.03亿元和46.55亿元,占总营业收入94.99%、95.11%和93.88%;近年来,东鹏饮料陆续推出由柑柠檬茶、陈皮特饮、清凉饮料等植物饮料,以及乳味饮料等其他系列产品,但整体销售规模占比较低,不足5%。
此外,东鹏饮料销售地区布局也较为单一。东鹏饮料起步并发展于广东市场,经营业绩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该区域的市场情况。根据招股书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广东地区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1.10%、60.12%和55.74%。总体上,业务布局呈“南强北弱”特点,北方市场进展相对而言滞后于南方市场。
东鹏饮料在招股书中回应,由于产品结构单一,容易受消费喜好转变的牵制。“近年来,公司推出由柑柠檬茶等其他系列产品整体销售规模相对较小,经营业绩对能量饮料的销售依赖程度较高;如果消费者对于能量饮料的消费习惯发生改变,将对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在政策性限制风险上,能量饮料属于保健食品,需要经食品、卫生、药监等多个部门监管,相对其他饮料品类而言本身监管已经趋严,如监管要求变动也将影响公司业绩。
2017年,承担了东鹏特饮冲击高端化产品重任的250ml金罐,终端零售价的变化从原本的6元/罐几乎砍半,最后也沦为“低价版红牛”。即便如此,靠能量饮料起家的东鹏饮料,毛利率在饮料行业中仍处于较高水平。招股书显示,东鹏饮料能量饮料业务即东鹏特饮的毛利率维持在49%左右,很接近毛利率50%以上的养元饮品(六个核桃)和承德露露;农夫山泉的功能饮料毛利率也在50%左右,中金公司在2017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达利食品旗下的乐虎毛利率在60%以上,也属于产品组合中最高。
资料显示,东鹏饮料创始人为林木勤,其持有公司56.85%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此外,天津君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0%的股份;深圳市鲲鹏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鲲鹏投资)持有7.36%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东鹏饮料有三家重要经销商,均参与持股公司的第三大股东鲲鹏投资。招股书显示,包括前年跌出前五大客户的两家在内,近三年东鹏饮料前五大下游经销商前后共有7家。其中有三家经销商为关联方,第二大经销商东莞金愉食品的实控人林景照及第三大经销商深圳安尔雅公司的实控人郑细强,分别持有鲲鹏投资4.5%及1.8%的股份;2018年的第三大经销商海丰曈缙贸易实控人蔡安特之子蔡顺源,也持有鲲鹏投资4.5%的股份。
实际上,鲲鹏投资是东鹏饮料实控人林木勤之子林煜鹏控制的持股平台。天眼查数据显示,林煜鹏持有鲲鹏投资54.05%的股份,林木勤则持有9.01%。而其他16位股东则分散持有鲲鹏投资的其余股份。据南都记者查阅,除了三家重要经销商有股份关联外,鲲鹏投资的股东中还有至少4位经营其他食品公司,其中有3位经营的食品公司均为吊销状态。除了鲲鹏投资外,还有东鹏远道、东鹏致远、东鹏致诚等三家持股平台是东鹏饮料的直接股东。
经销商入股受到质疑的同时,东鹏饮料上市前给股东分红同样受到关注。报告期内,东鹏饮料现金分红4次,共计5.88亿元。其中,2017年4月、10月,东鹏饮料两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共8792.79万元;2019年4月派发现金股利1.4亿元;而最近一次在递交招股书的半个月前,2020年4月9日,东鹏饮料派发现金股利高达3.6亿元,超过此前三年的分红总额,此后的4月24日公司预披露了招股说明书。
股东与经销商存在关联、上市前公司股东大比例分红等问题,也导致了证监会对东鹏饮料的询问。2021年1月22日,证监会向东鹏饮料发布审核结果公告时询问,“公司每年新增和减少经销商数量较多,发行人持股平台鲲鹏投资中的部分合伙人在经销商处担任股东、实控人或关键经办人员。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上升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与经销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经销商增速可持续性;是否通过入股方式扩大销售规模、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期末存货账本与实际是否存在差异;是否通过向经销商压货虚增收入等。”
此外,证监会在发审委会议提出问询,要求东鹏饮料说明持续大比例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实控人对分红款的用途,有无通过分红款补贴发行人经销商的情况。
从公司前五大经销商在整个收入占比的情况看,上述3家关联经销商的销售占比并未明显增加。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总体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8%、8.75%及8.31%。
经销商入股是否会产生利益捆绑?对此,东鹏饮料在招股书回应,“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由于公司主要采取经销模式,报告期内市场覆盖范围较大、区域划分较细,报告期内合作经销商数量较多,单个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较小,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值得注意的是,数量众多的经销商几乎包揽东鹏饮料的绝大部分产品销售收入,管理难度也在增加。招股书透露,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占比分别为97.57%、97.30%及97.3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000余家经销商;随着经销商数量和销售范围不断增加,公司对经销商管理的难度加大。”
据南都记者了解,经销商占绝大多数的销售模式,确系部分饮料行业上市公司的共性。例如:2019年,香飘飘经销收入占比为96.23%,养元饮品经销收入占比为97.79%。根据农夫山泉招股书显示,农夫山泉2019年经销收入占比为95.1%,而东鹏饮料2019年经销收入占比为97.30%,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经销收入占比相对一致。
实际上,在经销商模式中,当商品已经发出、并由经销商签收相关单据时,东鹏饮料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及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为经销商买断式销售。在饮料食品行业中,这种模式也常出现经销商货品滞压、购货资金回款压力大等问题,因此怎么样处理好与庞大经销商体系的关系,似乎对于东鹏饮料而言是一大考题。